反向要素品牌,类似于那种与营销相关的文献中经常提到的合作营销。它是要素品牌的另一种形式。最终产品生产商通过与其他一个或多个知名供应商/成分品牌合作推广最终产品,其市场地位将得以改善和巩固。这意味着各个工业领域竞争非常激烈,生产的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很难具有差异性。在这种情况下,要素品牌可能赋予最终产品生产商独特的差异性,使其区别于同类竞争对手。与要素品牌相反的是,反向要素品牌的主要动力来自最终产品生产商。
汽车行业有很多采用反向要素品牌战略的例子。在该行业中,最著名的成分品牌(componentsystem)有博世、大陆、天合和德尔福面向全球推出的防抱死制动系统(ABS)及电子稳定性控制系统(ESP)。这些成分产品是消费者在作出购买决策时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为了实施反向要素品牌策略,汽车制造商(OEM)开始通过使用知名要素供应商提供的高品质产品并在其汽车上粘贴成分品牌的商标来实现竞争优势,以此来提高消费者对其产品的需求。不过,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某一特定市场上领先的0EM大都采用同一品牌或同一个制造商生产的成分产品,因此想通过反向要素品牌策略来实现产品差异化几乎不太可能。
比如,在欧洲,汽车生产商大都使用博世和大陆集团提供的ABS及ESP;在北美,天合和德尔福主宰了这一市场。推式原则和拉式原则:要素品牌的基础推式原则和拉式原则是要素品牌所依赖的基本市场原则拉式原则是指要素品牌生产商越过最终产品生产商直接向最终消费者营销其产品,其目的在于在零售层面创造消费者对该要素的需求,这样他们就能顺利将
其产品打人分销渠道,迫使中间环节使用该要素推式原则是指要素生产商将其营销精力集中在推销其产品上六这种方法尤其适用于要素供应商市场地位较弱、消费者对其产品需求较低的情况。通过采用拉式原则战略,要素生产商跨越了一个或几个市场阶段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其产品。
要素品牌战略会对拉式原则和推式原则都加以利用。通过采用推式房则,供应链的下一个环节将会购买这些产品'而同时采用拉式原则'将产生需求压力,使要素生产商对于最终产品生产商来说变得不可替代。为了最有效地支持要素生产商应该将拉式原则与推式原则结合起来。
拉式原则与推式原则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供应商所有的资源和产品。很多供应商不具备直接向终端消费者推销其产品的财力。而成分的性质、构成和可交换性也会阻碍拉式原则和推式原则的成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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